子项应该继承父文件夹的权限吗?

时间:2017-07-19 06:02:26

标签: linux

例如,我想编写并删除文件/var/temp/1.txt。那么我应该向1.txt文件及其父文件夹提供什么权限?

在我看来,如果父文件夹是不可执行的或不可写的(655或555),那么子项目是不可写的和不可删除的,对吗?

换句话说,

  1. /var/temp的哪个权限确定/var/temp/1.txt是可写/不可写的,
  2. /var/temp的哪个权限确定/var/temp/1.txt可删除/不可删除。

1 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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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的可执行权限允许用户cd进入该目录和列表文件。 如果该目录上不存在写入权限,则可以删除或更改目录中的所有文件。 文件的可执行权限允许执行该文件。它是对文件的写权限,指示是否可以更改或删除它。

总之,要更改目录中的文件,该文件需要写入权限,该目录需要写入和执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