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寻找有关在Junit中测试构造函数和方法的良好实践。在我目前的项目中,我在单独的测试类中测试构造函数和方法。例如,我有Monitor类。 MonitorTestConstructors类测试各种参数的构造函数并验证创建的对象,还检查异常构造函数throw。在MonitorTestMethod类中,我测试方法但是在@Before方法中创建了对象。这是好习惯吗?你如何解决?您对此有何看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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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提示:
类命名约定通常是这样的,测试类名称是"测试"的串联。以及它正在测试的类,在你的案例类TestMonitor中。
您无需在任何地方使用@Before注释。这通常用于初始化依赖项,如文件路径和您未测试的其他对象。
保持第一(快速,隔离,可重复,自我验证,彻底)的原则,其中"隔离"与您的问题最相关。您应该在每个测试方法中实例化一个新的Monitor()对象,而不是为每个测试循环使用相同的实例,因为在复杂测试序列中出现故障的情况下,除了必须进行去除bug之外将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