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同义词为何无效

时间:2017-03-13 15:01:17

标签: oracle11g

这些包有2个包和2个公共同义词。这些包之间存在依赖关系。如果我对这些包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更改并编译它们,那么包就会被编译并且有效(规范和实体),但这两个同义词都是无效的。我知道我可以重新编译同义词但是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有没有办法保持所有对象编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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