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在文档中看到的情况来看,在解压缩RPM时,最佳做法是在/opt/<provider>/<package>
中解压缩。我的问题是,从系统管理或技术角度来看,为什么将多个RPM解压缩到另一个子目录是不可接受的,是否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例如,如果我有/opt/<provider>
,让多个RPM创建/opt/<provider>/<subdir>
是否安全,然后在那里解压缩,以便最终得到/opt/<provider>/<subdir>/<packagA>
和/opt/<provider>/<subdir>/<packageB>
<subdir>
是一个在两个RPM中映射的目录?如果这不安全,为什么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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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PM中,您会提到RPM拥有的文件和文件夹。
如果你能够很好地处理上述情况,我认为它不会产生问题
将新rpm解压缩到现有RPM所拥有的文件夹的子目录中并不是最佳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