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的情况是:
项目A使用Maven程序集插件构建到胖jar
。
项目B,它使用项目A内置的jar
。它作为资源添加到项目中,并使用流程构建器在单独的流程中启动。
我想知道是否有可能只使用一个Maven项目来实现类似的行为。即构建仅包含项目A所需的类和依赖项的jar
,然后使用预构建的jar
构建项目的其余部分。
很抱歉,如果我在这里不是很清楚。
答案 0 :(得分:1)
这违反了Maven的一些核心概念:
@-webkit-keyframes border-pulse-2 {
0% {
border-width: 3px;
}
33.33333% {
border-width: 3px;
}
66.66666% {
border-width: 23px;
}
100% {
border-width: 23px;
}
}
。什么是应该命名的第二个工件(artifactId
)?jar
”。存储工件:
jar
暂时<project>/target
)
...虽然资源是在构建期间从~/.m2/repository
获取的。
如果彻底考虑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一些棘手的解决方案(也可能存在陷阱)。但我永远不会推荐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