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Maven作为我的java应用程序的构建工具,但这个问题可能适用于其他构建工具。
我在pom.xml中声明了对A.jar
的依赖
A.jar
也有一个pom.xml,并声明对B.jar
我在代码中使用了来自B.jar
的类,maven编译了我的代码就好了。
我感到困惑,因为我原本希望在 my pom.xml中明确声明对B.jar
的依赖,以便使用它中的内容。
这是其他构建工具的正常行为(将传递依赖项添加到编译时路径)吗?
为什么需要传递依赖项才能编译?我知道在代码打包和/或运行时需要它们。但我似乎无法想到编译时需要传递依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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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导入,则应该具有依赖关系。
mvn依赖:analyze可以提供帮助。
答案 1 :(得分:0)
我相信这个想法是
...将打包jar以在运行时使用(由依赖项A.jar)。那么为什么不让项目访问它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