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中的表/字段是否有任何命名约定?我找到了一个很大的“保留字”列表,但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关于命名的问题吗?
例如,这样的字段/表名是否可以接受:
p_name
p.name
p-name
答案 0 :(得分:3)
您不能将p.name
或p-name
用作字段! p.name
表示表name
中的字段p
。 p-name
表示从字段name
中减去字段p
。
如果同一数据库中存在第三方表,则数据库中的前缀可能很有用。例如,mantis前缀(默认情况下)所有表名都带有mantis_
以防止名称冲突。我不推荐这个字段,但这是一个品味问题,对吗?
答案 1 :(得分:2)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保持一致。
我更喜欢这样的表名:
order
order_detail
customer
address
customer_address (links customer and address)
我对列名使用相同的约定(小写,带下划线的单独重要单词)。
这是我在很多不同数据库中经常使用的惯例,但同样,主要的是选择一个模式并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