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W3C草案(自2002年起)提到了一种使用CSS中的style属性和@import语句来限定CSS(显然是在HTML 4中)的有趣方法。更确切地说,他们给出了以下示例(示例4,第2节)
- 导入样式表以应用为范围样式表:
醇>
<div class="navigation">
style="@import url(navigationstyles.css);">...</div>
本文档定义了......和作用域样式表(使用&gt; @import将引用的样式表应用于子文档&gt;由元素及其子元素组成,元素为根,&gt;示例4 )。
现在,问题是:它不起作用(即使在删除明显的语法错误后)。在style属性中使用@import语句绝对没有效果(在最新版本的Safari和Firefox中)。
所以我的问题是:这个草稿的作者是否犯了错误,或者这个例子是否正确,我只是错过了什么?
答案 0 :(得分:1)
有a newer version of that specification(自2013年起)是建议书而不是草案。您引用的示例已被删除。
作者没有犯错误。他们写了一份后来修改过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