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可能的可读性好处之外,是否有任何理由在Fortran中放置end
之后的描述符,例如:
subroutine foo()
!> small code fragment
end subroutine foo
对战:
subroutine foo()
!> small code fragment
end subroutine
显然,对于任何无法在单个实例中查看的代码块,我可以立即看到这样的结束语句的值,但是,特别是对于小函数和类型定义,它感觉不必要冗长。
不是在寻找一个关于它的好风格是否回答的意见,而是试图进一步了解是否存在我对这些陈述的构建有误解的事情。
答案 0 :(得分:4)
如果在结束语句中提供了名称,并且该名称与程序单元或子程序的开始语句中的名称不匹配,则需要符合标准的编译器来发出诊断。这可能有助于找到编码错误。
否则这纯粹是一种风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