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针对特定行业的,但我会解释使用投资者/项目/慈善机构作业的例子。
典型用例将是由50个慈善机构管理的2K项目(可能投资),以及约20,000名投资者。
项目:每个项目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资金,但不再。所以每个项目都有特定的成本。 (典型的成本是10,000)。每个项目都由慈善机构管理。
慈善机构:负责一组项目的实体。慈善机构也需要固定数额的资金来运行,不能少但不多。
投资者:每个投资者只能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任何一个项目,不多也不少。该固定投资金额特定于投资者。他们不必投资任何东西。
限制因素:所有项目和所有慈善机构都应该获得资金。如果不可能,则应优先考虑确切的慈善基金。
我们可以改变的唯一想法是谁投资于哪个项目。投资者不直接投资于慈善机构,这使得它变得棘手。他们通过投资于他们的一个项目来投资慈善机构。即使他们投资了不止一个项目,他们也只会资助慈善机构......
投资者C可以投资5。
项目1费用为10。
项目3费用为5.
慈善A运行项目1,需要10个。
输出可能是:
投资者B和C投资于项目3(太多了!但需要慈善基金)。
慈善机构A只接受投资者A的资金:
这里我将有2K x 20K计划实体,这很多。
我的问题是:
会起作用吗?特别是因为慈善基金的资金不明确,我怎样才能使计划者明白这一点。要从慈善机构中删除某人,他们需要从所有慈善机构的项目中删除吗?
上面我只介绍项目和慈善事业,但在我的实际问题中,我不仅仅是慈善事业。例如,假设这些项目分别位于五大洲之一,而向大陆提供资金的规则与慈善机构相同。额外的限制是达到每个大陆的特定资金......这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与慈善基金发生冲突......
编辑: - 我继续我的第一个模型,我的问题仍然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