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通过我的主Java类文件(包含main()的类文件)中的多个函数来访问ArrayList。
为了保存自己必须在函数之间传递数组列表,我可以在方法之外声明它吗?这是不好的做法吗?我理解这对于初始化为对象的类文件(例如私有实例变量)是可以的 - 但是主类文件呢?
编辑:它将是唯一声明的类变量,并且可用于该类中的所有函数。
答案 0 :(得分:2)
如果您将其声明为private
,那就没关系。什么是非常糟糕的做法是将其声明为public
。
答案 1 :(得分:1)
只要您保持 private
,就会很好,因为这样您就可以确保只能从class
内访问它。另一方面,如果您执行要求从其他类访问它,请使用getter setter methods,同时仍然在类本身内保持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