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件中 https://www.w3.org/TR/rdf-schema/#ch_introduction
写道:
然而,它也写了:rdfs:Resource是rdfs:Class的实例。
这是一个错字吗?一个类可以成为一个实例吗?这是一切的一类
答案 0 :(得分:2)
所有RDFS类都是SELECT ararnr,ararir,pyarnr,pypykd,pyarpy
FROM ar left join
py
on ar.ararnr = py.pyarnr and pypykd ='C' and
ararnr in '1002032','1904140', etc..
ORDER BY case when ararnr='1002032' then 1 ararnr ='1904140' then 2 etc... end";
类的实例。由于rdfs:Resource是一类,因此它也是一个类,因此是rdfs:Class
的一个实例。
如果您认为RDFS本身是在RDFS中定义的,那么这可能是有意义的。如果不是rdfs:Class
本身,您还会定义其他类型rdfs:Class
吗?
关于“can class be a instance?” - 在定义本体时,您将类定义为rdfs:Class
或rdfs:Class
的实例。从技术上讲,它们已经是[这些类]的实例。
答案 1 :(得分:2)
这实际上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只想在CaptSolo的回答中添加您的评论:
但是我可以将自定义类定义为实例的实例吗? (我非常怀疑)
问题不在于你是否可以"做某事或不做(至少在这种情况下不做),而是你做的事情是否有意义。在所有语义网建立的前提下,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事情发表任何意见。有时候会产生一些后果,这些后果可能会导致“逻辑”错误。推断您的数据。
所以这个有道理:
:foo a rdfs:Class.
:bar a :foo.
虽然这个没有:
:george a foaf:Person.
:foo a :george.
你能断言两者吗?从技术上讲,是的,我不认为有一个三重商店会阻止你这样做。但后者是不合逻辑的 - 每个RDFS类都被定义为它的实例集,所以你正在对待一个人,#34; George",作为一种概念。如果您的本体或数据没有意义,那么没有人会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