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更像是一个设计问题:
假设我有一些内部类型定义,我绝对想要保密(不向我的服务消费者公开。但是,我确实需要与服务用户交换数据。我想与之分享一些类型用户与内部用户完全相同,而其他用户是内部类型的简化版本。相同或不同的对象 - 我主要担心的是内部对象永远不会暴露给外部世界,我的第二个问题是现在做得太多了重复代码...
我的想法是,我真的不希望出现错误地将内部对象暴露给WCF的情况(对于内部对象,我甚至没有将其标记为 [DataContract] < / strong>),所以我考虑了以下方法:
设计我的 WCF服务合同文件没有任何对内部类型命名空间的引用。 - 这将提供更好的安全性。
在服务实施代码上实现内部类型及其相应公共表示对象之间的翻译。
这是正确的做法吗?是否有任何已知的模式可以更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非常感谢, 奥弗
答案 0 :(得分:1)
制作两种类型。重复的代码很糟糕,是的,但让你的内部数据与你的DTO不同并在它们之间进行转换是很常见的。
就个人而言,我认为这几乎是一种最佳做法。
此外,请考虑您的合同以及是否需要发送整个数据对象,或者是否可以在其上发出远程命令。
答案 1 :(得分:1)
首先,我想再次向您保证,与服务级别模型相比,在服务实现中拥有不同的模型是完全可以的。有几个原因导致这种情况发生和/或有用,其中两个是:
这两个理由在我的经验中都是有效的,并且都提供了价值。在我的团队中,我经常将用作服务级别的模型称为“服务级域模型”。我相信还有其他更好的名字。
使所有类型(接口,类,结构,枚举)不希望在实现它们的程序集内部公开。然后创建复制 - 这些可能是DTO(数据传输对象)或其他 - 用于您要公开的部分,但只复制数据,而不是实现。根据实现,您可以使用一些基于反射的向导来在内部和外部表示之间交换数据。请注意可能的性能影响。复制数据是有代价的。
此外,您还可以识别可以由服务执行的数据操作,而不是将数据移动到服务客户端并返回到服务。这样你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