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0 :(得分:2)
我的理解是(在上下文中)'发生'是由RRULE计算的时间点。
'实例'是一个实际的事件,将显示在日历中。由重复事件或单个事件产生的实例。
不是每次发生的事情都是'经常性事件必须以一个实例结束。通常是因为个别实例被删除了,但RFC似乎建议其他与时区相关的情况会被删除。
样品:
DTSTART:20160107
RRULE;FREQ=DAILY;COUNT=5
EXDATE:20160109
大概2016-01-09会被称为RRULE的出现,但它不是一个实际的实例(5次出现,4次出现)。
但是,正如Marten所说,它可能不太相关,甚至可能在RFC中一直没有使用; - > 也许你可以解释一下你的问题,是否还有更多内容?
答案 1 :(得分:1)
RFC 5545仅在重复事件的上下文中使用occurrence
(如果不计算有关某些属性/值的出现次数的语句)。所以你可以说occurrence
是一个经常性事件的instance
。
您可能不会将单个事件称为occurrence
。
牛津词典说instance
:
某事
的示例或单次出现
(我强调)
这种支持上面的结论。
但是,我认为就规格而言,这种区别几乎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