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学习AppleScript。我遇到了一些我找不到文档的问题。
script gt
to sms to someone about m
"sms to " & someone & " about " & m
end
to move pix to pos
"moving " & pix & " to " & pos
end
to resize in pix to size
"resize " & pix & " to " & size
end
end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to sms”处理程序可以使“to”,“to resize”处理程序必须具有“in或of”,而“to move”处理程序不需要这些?
谢谢!
Here is the document我读过几次,但找不到任何对此
的引用答案 0 :(得分:1)
基本标记的参数必须包含介词和参数。
直接参数由关键字of
或in
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循至少一个参数。文档说
directParamName
直接参数变量的标识符。如果包括在内,
必须在命令名后立即列出directParamName 。该 用户定义中需要 directParamName 之前的单词
to
或move
处理程序,但在术语定义的处理程序中是可选的(for 例如,由应用程序定义的那些。)如果用户定义的处理程序包含直接参数,则为处理程序 还必须包含至少一个变量参数。
关于你的笔记:
介词move
作为标记参数未记录,但似乎有效。
size
是标准套件的保留字,并且需要特定的参数。不要将path.gulp.paths.src
用作处理程序名称。
遵循关于直接参数的规则。 './public'
也可以是保留字,具体取决于已安装的脚本添加。
实际上,脚本编辑器通过语法显示单词的类型。绿字可以安全地用作变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