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几乎以任何可能的方式重新发明轮子(结果是方形轮或更糟糕的东西)。他们所做的一件事就是创建一个Web开发框架(基于Visual Basic 6.0的“事件”模型......是的,我的生活很糟糕。)
让他们理解他们所做的许多错误决定是不可能的,他们(老板和所有“旧的”),更顽固的骡子,总是有理由与蹩脚的争论,永远是最后的“表现”
他们做的一件让我感兴趣的事情是一个Persistor层,它按位置读取每个选择;所以,如果我必须在一个表中添加一个字段,我必须更新20个地方,因为所有都是硬编码的(一个沮丧地辞职的建筑师建议至少使用某种枚举但不是:“性能!!”。
所以,我的问题是:参数的基础是,至少在SQL Server中,Select 1, 2, 3 from Table
比Select Field1, Field2. Field3 from table
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