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开发功能分支,需要将开发分支中的最新代码带入功能分支。
早些时候我曾经通过git merge
来做这件事,但这会产生额外的合并提交。所以我已经开始在源代码树中使用git rebase
。
我的理解是合并和rebase应该导致类似的冲突。但实际上,当我进行合并时,所显示的冲突在正确的功能分支内容方面应该是正常的。
但是在rebase的情况下,冲突完全不同,并且某些甚至不在功能分支中的代码显示为冲突。如果我以这种方式解决冲突,它实际上会使我的文件不一致。我已多次尝试过这种情况,每次rebase都会产生与实际功能分支不一致的冲突。我在概念上遗漏了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