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实现一个如下所示的保留政策:
1年后将1年或更早的邮件移至个人存档 - 所有用户都可以访问此邮件并且已经设置好了。
3年后 - 将3年或更久的邮件移至另一个数据库,该数据库只能用于人力资源/法律目的。
删除所有5年或更久的邮件。
有没有办法删除用户对移入法律/人力资源数据库的邮件的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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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几种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在存档邮箱上设置3年保留期,但在磁带或虚拟磁带上备份5年。您可以在案例需要时将备份还原到PST。 (这是我们做过的旧方式)
使用“就地保留”而不是保留政策。我不确定如何在Exchange 2010中执行此操作(我们从7跳到13),但我们目前设置的是只有合法可以看到的保留,但用户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