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案如何与小写专有名词一起使用?

时间:2015-07-06 02:35:37

标签: naming-conventions camelcasing

正如标题所说的那样,驼峰的情况是:theQuickBrownFox,当其中一个单词以小写字母开头后跟一个大写字母(例如iPhone中的情况)时就会起作用。

例如,

getiPhoneNumber()看起来很奇怪。

getIphoneNumber()还是getIPhoneNumber()还是什么?

如果是第一个单词怎么办? iPhoneNumber vs iphoneNumber?因为只有每个不同的词都应该大写。

1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1)

将驼峰案例标识符分离回单个单词的任何算法都会从get正确生成:IPhone number getIPhoneNumber并被getiPhoneNumber欺骗因为它会将其分为geti phone number。因此,正确的命名是getIPhoneNumber

使用相同的标准,我会使用iphoneNumber而不是iPhoneNumber

修改

鉴于对于这个基于意见的问题存在一些共识,我想说任何关于如何使用驼峰案例公约将句子大写的标准不应该是基于意见的,而是与任何可能发生的分离算法一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