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关于这个问题还有其他问题,我看过this question,但我希望看到更多关于这方面的讨论和信息 - 这是一个更好的做法将项目添加到解决方案并引用项目,或添加对.dll的引用?
答案 0 :(得分:27)
这不是一个选择。如果您有两个项目的解决方案,那么没有使用项目参考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您的解决方案没有项目,则 使用程序集引用。
所以真正的问题应该是:我是否为这两个项目创建解决方案?是的,只要项目仍处于调试阶段并且可能需要修复错误。
答案 1 :(得分:17)
如果你只有dll那么你就会陷入dll引用(显然)。
如果你有源代码,那么通常最好使用项目引用。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会有一个永远不会改变的实用程序库,但是如果您需要修复错误,那么使用项目引用将使调试变得更加容易。
答案 2 :(得分:2)
当您在调试和发布模式下构建和测试时,项目引用很有用。如果您直接添加DLL,那么您将被锁定为构建特定DLL的任何内容。项目参考允许这是一个构建时决定。
答案 3 :(得分:2)
摘要 - 按项目与DLL的项目参考
按项目引用
DLL引用
答案 4 :(得分:-3)
相对于您的项目架构,您应始终坚持问题域中的项目。如果适用于您的环境,您应该使用G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