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们有两个模块:一个定义一个Object,另一个定义一个ObjectFactory。 Object需要访问ObjectFactory才能使用它的一些函数,而ObjectFactory需要访问Object才能实例化Object。
如果在模块中实现Object并且ObjectFactory在另一个模块中实现,那么在Nim中解决此问题的方法是什么?
答案 0 :(得分:6)
我假设这里的问题是相互递归的类型,即两种或更多种类型的声明相互引用的地方。通过相互递归导入可以很好地处理彼此引用的方法或过程,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小心模块初始化。
与通常需要相互递归类型的大多数其他语言在同一模块/编译单元中一样,有两个主要答案。
一种解决方案是将两种类型放在同一模块中,该模块由声明对象类型的模块和声明工厂类型的模块导入(两种类型仍然需要属于同一类型子句)。例如,您创建一个单独的文件,称为factory_types.nim
,并将两种类型放入其中:
type
ObjectFactory = ref object
lastValue: Object
x: proc(): Object
Object = ref object
factory: ObjectFactory
然后,实现该对象的模块和实现工厂的模块将导入该模块。
另一种解决方案是参数多态,其中可以将每种类型保留在其模块中,其中类型参数用作前向声明。例如,你做:
type
ObjectFactory[TargetType] = ref object
lastValue: TargetType
generator: proc(): TargetType
和其他地方:
type
Object = ref object
factory: ObjectFactory[Ob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