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阅读this。它说
只有当函数很小时才会内联定义函数,比如10行或 以下。
但是Bjarne Stroustrup在他的“使用C ++编程原则和实践”一书中说:
第9.4节:定义成员函数
“明显的经验法则是:不要将成员函数体放入 除非你知道你需要表演,否则是班级声明 通过内联微小功能来增强功能。大功能,比如五行 代码,不要从内联中受益。我们很少内联一个函数 由多于一个或两个表达式组成。
它是否恰当&有助于定义具有10行或至少10行作为内联的函数。是不是会使程序可执行文件的大小变大,甚至编译器都可以忽略内联这样大函数的请求? Google C ++风格是否提供了有关在C ++中使用内联函数的错误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