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说我有一个程序,我希望在程序中返回一个变量local的值 有很多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有2个非常简单的方法,在过程的最后一行放置这些命令中的任何一个(假设ret存储返回的值)
set ret ; #first option
return $ret ; #second option
引擎盖下,Tcl中的2之间有什么区别(如果有的话),应该提示我选择1还是其他?
感谢
答案 0 :(得分:1)
字节码序列实际上是相同的;都将值推送到操作数堆栈并调用done
操作,成功终止该过程。我通常更喜欢使用return
,因为我的意思更清楚。
答案 1 :(得分:1)
我认为使用return
在Tcl中更为惯用。例如,与Ruby不同的是避免使用return。
另外,如果你要返回一个非正常状态,你真的必须使用return,所以你也可以将它用于ok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