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outlook
我正在尝试创建一个规则,将所有传入的邮件移动到已删除的项目,或者如果可能的话,永久删除它们。
这样的事情是否可能......我相信Outlook 2010中不允许使用通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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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在Outlook中创建规则并指定要运行的VBA宏子。宏sub应采用以下格式:
public sub Test(mail as MailItem) ' do whatever you need end sub
邮件对象表示传入的电子邮件。您可以使用Move方法将邮件移动到另一个文件夹。 Delete方法可用于删除它。 Delete方法将项目从包含文件夹移动到Deleted Items文件夹。如果包含文件夹是“已删除邮件”文件夹,则“删除”方法会永久删除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