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看两个UML类模型实体:一个代表一个实际的Order,另一个代表一个Orede Type。任何订单对应一种类型。双向导航是指一种类型关系的许多订单。订单类型实例例如是“请求可用性”,“请求价格”,“预订”,“购买”,“取消”,“请求支持”等。订单类型在结果应用程序中是可添加和可编辑的。我应该将订单类型建模为类还是枚举?从数据的角度来看,我实际上看不出差异。
答案 0 :(得分:1)
我更喜欢枚举。类应定义属性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类型仅表示不需要方法的值。
结论:
如果您只想表示值,则肯定可以使用类,但不是必需的。此外,它还会创建大量额外的编码工作。你必须编写和维护一堆只能代表一个值的类,当你可以使用枚举时,这肯定是表示类型值的最好和最短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