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第三方dll上课。我希望在我的dll中有一个具有完全相同名称的类。如何避免命名空间冲突?
我想做的是这样的事情: 我的程序调用 - >我的Dll调用 - >我的第三方dll
我的dll和第三方dll都有一个具有相同名称的类。
答案 0 :(得分:1)
我可能会这样做:
namespace thirdPartyDLL {
class A {
public:
A() {}
void someFunc() {
}
};
}
namespace yourDLL {
class A {
thirdPartyDLL::A a;
public:
A() {}
void someFunc() {a.someFunc();}
};
}
也许是一个丑陋的解决方案,但这样两个类都可以有相同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