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这段代码是否合适:
#include <iostream>
#include <future>
struct Foo
{
Foo()
:m_a(0)
{
}
int m_a;
};
int main()
{
Foo f;
auto handle =
std::async( std::launch::async,
[](Foo* f) { std::cout << f->m_a << '\n'; } ,
&f
);
handle.get();
}
我相信m_a
应受同步机制保护,但我的同事说没有必要。
编辑:澄清我的问题:我担心来自Foo()
的构造函数的STORE操作发生在来自另一个线程的LOAD操作之后。我看不出有什么机制阻止编译器按此顺序执行这些指令。
编辑:我相信热心的编译器可以决定内联构造函数,并将CALL操作后的STORE操作延迟到std::async
。在这种情况下,第二个线程可以在将其提交到内存之前访问m_a
。
答案 0 :(得分:1)
是的,这是正确同步的。
来自async
的规范,C ++ 11 30.6.8 / 5:
async
的调用与f
的调用同步。
其中f
是async
的函数参数(示例中的lambda)。
f.m_a
的初始化在调用async
之前被排序,因此在异步函数的任何访问之前都会被排序。
此外,
在共享状态准备好之前,函数f的完成被排序。
所以访问必须在调用get()
之前发生,因此在对象被销毁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