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有时如果某个元素在移动浏览器上为其:hover
状态定义了css规则,则只要元素具有焦点,就会应用它们。这是预期的行为吗?
答案 0 :(得分:2)
根据W3,当“某些指点设备”放置在元素上时,会应用:hover
:
:hover伪类适用于用户指定元素的情况 (使用某些指点设备),但不会激活它。例如,a 可视用户代理可以在光标(鼠标等)时应用此伪类 指针)悬停在元素生成的框上。用户代理没有 支持交互式媒体不必支持这种伪类。 一些支持交互式媒体的合规用户代理可能不是 能够支持这种伪类(例如,笔设备) W3 src
所以,不,:hover
可能没有,而且在移动设备上不支持。{
您应该使用:focus
代替
Does css hover work on mobile de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