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02年,IETF在RFC 3406中建议我们应该为我们不想注册的URN名称空间使用x-
前缀,例如urn:x-acme:foobar
。现在IETF已经弃用RFC 6648中的x-
前缀,我们如何为我们不打算注册的命名空间构造URN?
顺便说一句,我注意到RFC 6648特别提到了URN:“在几乎所有使用协议参数的应用程序协议中(包括...... URN ......),名称空间不受任何限制或约束,因此无需为私人用途或实验目的指定一个名称块。“我发现这很奇怪,正如RFC 3406声称的那样,“管理URN名称空间的空间。即,并非所有语法正确的URN名称空间(根据URN语法定义)都是有效的URN名称空间。”
那么最好用于自定义但未注册的URN命名空间?我可以放弃x-
,并为我的示例公司Acme使用urn:acme:foobar
这样的URN吗?
答案 0 :(得分:3)
不会覆盖立法规定对特定应用协议使用“X-”的现有规范[...];这是这些协议的设计者的问题。
因此,使用实验性NID as defined by RFC 3406仍然可以。
对于新协议(以及我认为现有协议的更新)的RFC 6648 recommends基本上是URN的情况(减去实验X-
前缀):
因此,如果实验X-
NID应该在更新的RFC中被弃用,我不会期望必须注册NID。
如果您不想注册NID(即使不是Informal NID),您可能希望使用不同的URI方案。我想到了tag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