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属性名称中重复类名称的不良做法?

时间:2014-08-22 20:18:50

标签: syntax naming-conventions naming

假设我有一个名为Person的类,其名称属性为。

将该属性命名为#34; personName&#34 ;?是不好的做法?不会只是" name"因为" person"是暗示了吗?

然后你最终得到如下语法:person.personName,看起来很愚蠢和冗余

2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0)

恕我直言,这是多余的,如果需要第二个名字(在这种情况下),我只会这样做,这样任何人都可以知道差异。

答案 1 :(得分:0)

足够清晰,但是没有信息的额外单词只是噪音,使代码更难以阅读和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对Person的任何引用都带有类型信息,并且(我们希望)指示变量角色的标签。将类名添加到字段名称没有任何贡献,应该省略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