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编写一个包含许多类变量的类。所以我在我的.m文件和@implementation
语句之前将变量声明为静态,将setter和getter作为类方法。让我们说超过10个类变量是不是一个好主意?或者有更好的替代方法吗?
答案 0 :(得分:1)
好吧,我可以保证电脑没有问题。对于大数字,他们相当不错。
在不了解您的情况的情况下,很难说。尽管如此,它确实听起来像是你可能以一种不是最优的方式去做。你遵循自己的直觉并且询问它是件好事。也许你应该修改你的问题(或者问一个新问题并在这里链接)来讨论你真正想要完成的事情,然后我们可以提供帮助。
答案 1 :(得分:1)
没有更多信息,这是一个艰难的要求。技术上工作 - 是的。
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欢单身人士,但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的用例呢?
也许您发现配置其中一个类或现在的对象真的不一定是单例吗?
仅仅因为只有一个给定类的实例并不意味着不能成为“普通”类。
类变量经常会在整个代码库中使你的状态神秘化,并使调试和代码重用成为一种痛苦。更别说多线程了。
编辑:根据对另一个答案的评论中描述的用例,我'd使用单例,即'SoundPlayer'类。 '[[SoundPlayer sharedInstance] playCoolSound];'很简单,你也可以获得适当的实例变量。如果需要,您可以随时将它换成另一个类(想想测试用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