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开始一个新项目并建立基础来开展工作。有几个问题已经上升,我可能会在这里问一些问题,希望我会找到一些答案。
第一步是处理对象的依赖关系。我已经决定使用依赖注入设计模式,我有点新的,为应用程序处理所有这些。
实际编码时,我遇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类有多个依赖项,并且你想通过构造函数传递多个依赖项(以便在实例化对象后它们不能被更改)。
如何在不传递依赖项数组的情况下使用call_user_func_array(),eval()或Reflection?这就是我要找的:
<?php
class DI
{
public function getClass($classname)
{
if(!$this->pool[$classname]) {
# Load dependencies
$deps = $this->loadDependencies($classname);
# Here is where the magic should happen
$instance = new $classname($dep1, $dep2, $dep3);
# Add to pool
$this->pool[$classname] = $instance;
return $instance;
} else {
return $this->pool[$classname];
}
}
}
同样,我想避免使用最昂贵的方法来调用该类。还有其他建议吗?
另外,如何在类中访问DI类,例如,在需要访问不同模型的控制器中?我应该静态地调用它还是将它传递给需要它的每个类?我不认为最后的想法是可行的。
谢谢大家。
答案 0 :(得分:22)
[在开始之前,让我说我主要是一名Java程序员 - 只有一点点PHP知识。但我会简单地尝试在没有语言细节的情况下获得最重要的概念。]
依赖注入基于代码的两部分:
在最极端的形状中,在执行部分中找不到new
运算符。所有这些都被移到了构造部分。 (在实践中,这将会降低。)
所有施工都在 - 施工部分。它创建了自下而上执行所需对象的图形。所以我们假设,它应该构建A:
然后
所以C不必作为构造函数参数传递给A.这个小例子没有足够强烈地说明,这减少了多少必须传递给极少数的对象的数量。 / p>
不应将依赖注入器本身传递到执行部分。当他们第一次接触DI时,这是每个人(包括我自己)试图犯下的基本错误之一。问题是,这将完全模糊构造和执行之间的界限。另一种说法是,它会违反Law of Demeter。或者在模式中说:它最终会将依赖注入模式“降级”为服务定位器模式。这是有争议的,如果这确实是一种退化,但无论如何将滥用注入者作为服务定位器滥用通常不是一个好主意。
因此,无论何时需要为构造对象之一提供在执行期间生成其他对象的能力,而不是传递依赖注入器,您只能传递简单的Providers(Java DI框架使用的术语Guice )。这些是相当简单的类,只能创建某种对象。他们与工厂有相似之处。
首先尝试将所需的依赖项直接传递给构造函数。
所以,总结一下:
但是不要太过分:在没有提供者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创建简单的对象: - )
现在,您所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内容翻译成高质量的代码。也许其他人可以通过一些PHP示例来帮助你。
附录:关于提供商的更多信息
如上所述,“Provider”(专业工厂)这一概念对Java DI框架Guice来说有点特殊。此框架可以自动为任何类型的对象创建提供程序。但是,这个概念通常对DI有用。唯一的区别是,没有Guice或类似框架的帮助,你必须自己编写提供商 - 但这很容易:
让我们说,B取决于C。
CProvider
方法编写一个名为get()
的类,即可创建C的新实例。然后传递{的实例{1}}进入B的构造函数,并将Provider存储在B的实例字段中。现在B可以在需要新的C实例时调用CProvider
。提供者是构造代码的一部分,因此您可以使用cProvider.get()
!另一方面,它们不是执行代码的一部分,所以你不应该有任何执行逻辑。
new C(...)
当然可以传递给多个构造函数。您还可以编写多个版本CProvider
,CProvider1
,... - 其中每个版本都可以构造具有不同属性的不同版本的C对象。或者您使用不同的参数简单地多次实例化CProvide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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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2 :(得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