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移植一堆代码以在较旧的内核上运行。 (gcc 4.9依赖项,x11,vlc等)作为* .deb文件。在这个过程中,(我是新来的包装)我需要创建一个版权文件。我知道,我可以有一个空白的,但我想知道,版权格式是什么?
我是否取得了我正在包装的软件的许可证?或者,我可以为包提供与源许可证不同的许可证吗?
我一直在读: https://www.debian.org/doc/packaging-manuals/copyright-format/1.0/ 但我仍然对许可和版权感到困惑,以及我正在制作的* .deb文件的许可和版权是否不同。
有人可以澄清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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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Debian policy,没有必要对debian/copyright
文件使用任何特定格式,只要读者可以轻松说明适用于包或个人的版权和许可条款文件(当然,只要实际符合这些许可条款)。当包装商使用版权格式/ 1.0时,我个人很感激;阅读通常会更加清晰。
debian/copyright
中的许可证信息应涵盖您要分发的软件包的版权和许可,以及您希望应用于包装的任何其他版权和许可。
除非您有权这样做,否则您不能为该软件包提供与源许可证不同的许可证(没有任何内容允许您自行许可根据自己的条件许可他人的财产)。一些开源许可证意味着只要版权声明和免责声明保持不变,就可以在不同的许可下重新分发源的来源或衍生产品。
例如,在MIT / X11风格的许可下许可的代码可以在BSD风格或GPL许可下合并到代码中,这是相当常见的。只要满足两个许可证的条款(在MIT / X11 / BSD的情况下这不是一个非常繁重的要求),并且两者包含版权声明。如果可以同时满足两个或更多许可证的条款,我们说这些许可证是“兼容的”。
有些作品在合并来自多个来源的来源时,会仔细跟踪每个特定文件的版权和许可。有些人将所有许可证和所有组件部件的版权应用于整个组合工作。两者都被开源社区普遍接受,只要明确表示正在努力识别和遵守原始许可证。这两个都很容易用copyright-format / 1.0语法表示。
(我不是律师,这不是法律建议,如果你担心重新授权的实际合法性等,请咨询真正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