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惊讶以下简单代码无法编译(使用gcc,版本4.8.1)
#include <string>
void test()
{
std::string* p = new std::string("Destruct me");
p->std::~string();
}
它说:错误:'〜'之前的范围'std'不是类名。然而,阅读标准,我会说语法应该是“ postfix-expresssion - &gt; 伪构造函数名称”,其中伪构造函数 - name 的格式可以是“ nested-name-specifier 〜 type-name ”, nested-name-specifier 可以是“标识符 ::”。
抛出“std ::”会引起投诉,在左边的paren之前预计会出现一个类名,并且在倾向之后将其置于“::”之前预期类名称的投诉之后。经过一番尝试后,我发现它会在编写p->std::string::~string();
时编译(但不会在编写p->std::string::~std::string();
时编译)。但是使用自己的类型名称来限定析构函数并不是一个中立的操作;我从标准的12.4:13中的示例中收集(但奇怪的是不是来自规范性文本),这会强制调用精确静态(基类)类的析构函数,而不是作为(最大派生的)虚函数指向的实际对象的类型。这没有区别,但在相似的情况下它会;为什么语法会强制使用静态类型?
然而,使用clang而不是gcc,即使提到的变体也会出现语法错误。如果你在阅读错误消息时有这种幽默的感觉,那么clang的错误消息会更有趣:对于p->std::string::~string();
,它给出“在'〜'之后预期的类名来命名析构函数” (并且确实如此;如果前缀为波浪号,则会想知道哪种类名称不会命名析构函数),并且对于我的初始审判p->std::~string()
,它会反驳“合格成员访问是指名称空间中的成员'std' “(再次想知道这有什么问题;实际上被调用的析构函数存在于命名空间'std'中)。我已经尝试了所有8个合理的组合(在代字号之前的std ::和/或string ::和/或之后的std ::)并且它们都没有用clang编译。
我可以使用using std::string;
进行编译,即使是使用clang也是如此。但我发现很奇怪的是,在标准中我没有发现这样的声明在这种情况下是必要的。事实上,我找不到解决调用命名空间限定类的析构函数的问题。 。我错过了一些明显的东西吗?
作为最后一点,我想补充说,在调用析构函数时,根本不需要使用命名空间限定。由于这是来自一个指定良好的对象(这里是*p
)的成员访问,因此不应该依赖于参数的查找使显式限定命名空间不必要吗?
答案 0 :(得分:13)
在标准中,在:
<强>§3.4.5/ 3 强>
如果unqualified-id是~type-name,则在整个postfix-expression的上下文中查找type-name。
因此,似乎应该在~string
命名空间的上下文中查找std::
。
事实上,考虑到相应的自制版本在GCC和Clang上的工作原理如下:
namespace STD {
class STRING {};
}
int main() {
STD::STRING* a = new STD::STRING();
a->~STR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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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继续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错误。
显然,如果你打电话给std::string
真的是std::basic_string<char>
:
a->~basic_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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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切都编好了。我仍然认为这个错误,考虑到以下示例(取自标准),表明typedef
s也应该有效:
struct B {
virtual ~B() { }
};
struct D : B {
~D() { }
};
D D_object;
typedef B B_alias;
B* B_ptr = &D_object;
void f() {
D_object.B::~B();
B_ptr->~B();
B_ptr->~B_alias();
B_ptr->B_alias::~B();
B_ptr->B_alias::~B_alias();
}
这个概念与§3.4.5/ 3一起应该保证:
p->~string();
应该有用。
答案 1 :(得分:1)
2019更新:从C ++ 17开始,您可以按以下方式使用std::destroy_at
:
std::destroy_at(p);
这要简单得多,并且遵循在现代C ++中不使用“原始构造”(例如new
/ delete
表达式)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