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一些表的集合,这些表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列A,但是对象都是从指定该列的类X继承的。有没有什么允许指定列A应该被持久化/加载,如果它存在但是否则忽略它的存在,因为它对扩展X的特定类并不重要?
这类似于JPA - Optional columns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解决方案具有指定其他列的子类型。在这种情况下,列定义位于根类中,因此无论其表是否包含该列,所有子类都会继承它。
是的,我知道我可以将所有内容更改为方法而不是字段注释,但我问是否有可以做到的事情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如果不是那也是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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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必要进行实地访问吗?因为我所知道的财产访问被认为更好。说实话,我上次使用现场访问时无法记住:)
一些链接:
从我看来,物业访问有很多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