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mailto:表单时限制邮件正文

时间:2010-03-09 18:09:40

标签: internet-explorer firefox email browser outlook

我有一个带有 lot 输入字段的HTML表单,我用它来填充电子邮件。我今天了解到,使用GET方法将限制发布内容的大小。但据我所知,使用POST时没有限制。好吧,可能因为我认为这可能是我的问题。当电子邮件客户端达到一定规模时(或者我使用了太多输入字段?)时,我的电子邮件无法在电子邮件客户端中打开。

用户将无法获得持续的互联网连接,唯一“可靠”的通信方式是通过电子邮件。他们的计算机使用受到限制,不能破坏任何可执行文件。这就是为什么我创建了一个包含大量创建电子邮件正文的javascript的HTML文件。一些用户有一个电子邮件客户端,如果是这种情况,我想打开一个新的电子邮件,其中包含HTML文件中表单的内容。

那么,在发送带有action =“mailto:”的表单时,是否存在对身体有多大的限制?

3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4)

在Firefox 3.5.8上测试时,我只能在使用action =“mailto:”时将1994个字符塞入POST表单中。通常,您希望避免使用mailto:with body参数。

也许只是让他们手动将生成的电子邮件的正文复制/粘贴到他们的客户端。这是非常粗糙的,但有时候你必须即兴发挥......

答案 1 :(得分:2)

在IE上使用GET时总共limited to 2083 characters。这适用于使用GET的所有内容。

答案 2 :(得分:1)

添加到 voyager 所说的内容:同样在FF上,URL长度的限制是相似的。

但最好的方法是测试它,因为在IE8上的实例我注意到如果url是2080 /它适合2083最大长度(它仍然不适用于mailto协议)

您可以通过在页面中添加表单

的网址轻松地进行这类测试
<a href="mailto:xx@xy.com?subject=Hello&amp;body=Babe">click to send mail</a>

如果 href值的总长度大于某个长度(约2083,但小于此值),点击该网址时您会看到浏览器赢了甚至试图打开邮件。这不仅适用于IE(至少6/7/8),也适用于FF(至少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