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带有“录制视频”语音命令的视频后, 如果你说“与此分享”,你会看到一个可以分享视频的应用列表。 我想将我的应用附加到此应用列表中,以便让用户通过我的应用分享视频。
我选择了“SHARE_THIS_WITH”默认命令并将其定义为我们的触发器,如下所示。
<trigger command="SHARE_THIS_WITH" />
但是这只是在初始“ok glass”之后显示的顶级语音命令列表中添加“Share this with”命令,而不是在“录制视频 - &gt;与此分享”流程后显示我的应用程序。
如何将我的应用添加到“录制视频 - &gt;与此分享”流程的末尾? 以及如何在此流程触发时获取视频数据? 我找不到任何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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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GDK,目前没有直接的方式成为媒体的共享目标。此时的最佳解决方案是让您的服务监控显示并处理它的新媒体。
但是,您可以在镜像API下设置共享联系人。如果您的处理涉及网络,您可能希望调查此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