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以下内容:
function x() {
this.abc = 1;
function f1() {
alert(this.abc);
}.bind(this)
var f2 = function b() {
alert(this.abc);
}.bind(this);
}
我想要的是外部函数的“this”在f1和f2函数中可用。
为什么VS2013告诉我函数f1()上的bind(this)有语法错误?
答案 0 :(得分:5)
函数声明语句和函数实例化表达式之间存在差异。两者都涉及关键字function
,但声明语句不能立即用作对函数的引用。函数实例化表达式是表达式语法的一部分,因此它可以在该上下文中自由使用,作为对函数的引用,因为它是它所评估的内容。
你当然可以这样做:
(function a() {
}).bind(this);
虽然没有使用.bind()
的返回值,但它不是很有用。
如果语句中的第一个标记是function
,那么你有一个函数声明语句。如果第一个令牌不是function
,那么您要么获得另一种关键字引入的声明(for
,return
,var
,try
,无论如何),或者你有一个表达声明。在该表达式中(或在另一个上下文中的任何表达式中),您的函数实例化是表达式语法的一部分,该值可以用作函数的引用。
这是另一种思考问题的方法。让我们假设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在JavaScript中实例化一个函数,那就是函数表达式。也就是说,让我们假装使用function
关键字意味着实例化一个函数并返回对该函数的引用作为它的值。
现在,通常考虑表达式和参与表达式的事物,重点是计算某种价值。当您需要将值5
作为表达式的一部分时,将5
放在其位置即可。就其本身而言,5
是一个有效的表达式,因此这不是语法错误:
5;
那是什么呢?它什么都不做。同样,在没有函数声明语句的假想JavaScript中,
function foo(a, b) {
return a + b;
};
也什么都不做。会发生什么只是函数将被实例化但被抛弃,因为值 - 对实例化函数的引用 - 不保存为变量的值或传递给某个函数或其他任何东西。在这个伪装的JavaScript中,你可以使用
var foo = function(a, b) {
return a + b;
};
。
语言设计确实具有函数声明语句。作为一种简化方法,语言只识别一个语句,其第一个标记是关键字function
,而不是恰好包含函数实例化的表达式语句。还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问题(例如使用不同的关键字),但我怀疑仍然存在混淆。
请注意,有些JavaScript程序员非常喜欢对函数使用var
声明。这真的是风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