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O是否可以接受基于DTO数据返回派生值的实例方法?或者DTO应该是没有其他方法的纯数据容器(除了getter / setter)?
我的纯粹主义者说,商业逻辑很容易陷入这种方法。但是,如果(例如)跨应用程序层共享DTO,则可能存在在DTO上具有此类方法的论据。
您对此有何看法?是否有可以接受的情况,或者是否应该避免这种情况?为什么/为什么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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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O不应该有行为,它们仅仅是用于跨进程边界传输数据的容器,并且应该仅包含setter / getters。
应该不惜一切代价避免它,否则会被解释为误用DTO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