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概念性的问题。它是关于持久化继承对象的正确数据库体系结构。我想有正确的方法来实现它,而不是使用EF Code First,因为这都是事先设想的,并不一定与EF一起使用,它可能是,但不确定,或者不仅仅是。我需要一种与ORM方法一致的正确方法,比如Entity Framework。
让我们简化并说我们有一个名为“运输车辆”的对象:TransVehicle,它具有以下属性:
现在假设我们有一辆继承自TransVehicle的“Car”,它增加了以下属性:
我们还有一个“平面”,可以添加其他属性:
因此,我的代码中可能包含一个包含汽车和飞机的列表。
我想我可以有一个表“TransVehicle”,其中包含“Id,Name,Color,Age”等字段,然后是“Cars”表,其中包含“Id,FuelType,WheelSize”字段和“Planes”表格字段“Id,EngineQuantity,MaxTakeOffWeight”。 我可以说:
哪个是好的概念实践?你有其他提示吗?哪种方式很容易在ORM中映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