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C ++标准(当前草案http://isocpp.org/files/papers/N3690.pdf,sec 20.8.3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并通过LLVM的libc ++标题,我发现“见下文”用作类型和异常规范。它似乎在没有类型存在时使用,但是使用2个单词短语而不是某种有效的标识符似乎很奇怪。
是否在标准或其他地方讨论过?为什么/如何使用?
答案 0 :(得分:6)
见下文只是几种可能类型之一的占位符,这些类型总是在下文中描述。例如:
typedef 见下文 element_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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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此类型,请键入:
Ptr::element_type
;否则,T
ifPtr
是SomePointer<T, Args>
形式的类模板实例,其中 Args是零个或多个类型参数;否则,专业化是不正确的。
如果Ptr::element_type
对有效,则可以替换T
或SomePointer<T, Args>
,具体视所示,具体取决于具体情况。
此表单被命名为语法类别,并在同一文档的第1.6节中进行了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