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朋友根据GPLv3和CDDL许可证发布了代码。我还从其他人那里听说这些许可证相互冲突并互相失效。我想知道人们是否对这个代码的用户有什么意见或想法。 (是的,我知道,问一个律师;但我很好奇,如果人们有任何线索)。
答案 0 :(得分:3)
这就是为什么它是双重许可的,以解决这个冲突。有人可以选择使用任一许可证来使用代码。如果他们希望将其纳入GPLv3项目,他们可以选择该许可证,例如。
答案 1 :(得分:2)
双重许可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可以选择使用GPLv3 或 CDDL下的软件,而不是GPLv3 和 CDDL。
因此没有许可证冲突问题。哦,这里不需要律师,常识应该足够了: - )
答案 2 :(得分:1)
双重许可的问题,包括两个开源许可证或一个专有和一个开源,是重新合并下游更改的问题。
其他答案都是正确的。当您下载某些内容并且它有两个许可证时,您可以选择要使用的许可证。但是,当接受不同许可的多方开始修改代码时,事情会变得复杂。
假设Genny接受GPL并且Cindy接受CDDL。如果他们都对其代码库进行了更改并根据许可证下的权限重新分发它们,则这些更改不兼容。
如果项目的创始人Ozzie想要同时包含Genny和Cindy的改进并在两个许可下重新发布整个项目,他将必须确保他从双方获得版权转让。
问题在于Ozzie不能坚持Cindy或Genny在两个许可证下重新发布他们的更改。 - 这将违反GPL / CDDL的某些条款。
这就是为什么那些追求双重许可策略的公司对版权任务非常谨慎......它使它们远离皇室混乱。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是人们如此担心MySQL进入甲骨文的原因之一。 MySQL主要由那些购买许可证以在专有应用程序中使用该软件的人提供资金。版权所有者是唯一有权进行商业安排的组织。那将是MySQL,现在是Sun,很快就是Oracle。许多人担心,如果没有双重许可的利润,该项目可能会在甲骨文下萎靡不振,尽管任何人都可以在GPL下分叉MySQL。
HTH,
-FT
答案 3 :(得分:0)
这取决于他们收到代码副本时收到的许可证。如果他们根据GPL许可证收到,则受其条款的约束。如果他们在CDDL下收到它,他们就受这些条款的约束。如果他们已经在两个许可下收到(或可以收到)它们,他们可以选择他们希望受到哪个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