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C 2822的第2.2节定义了电子邮件标题字段。但是,它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应该以区分大小写或不区分大小写的方式解释标题名称。
例如,如果我想找到“Carbon Copy”部分,我应该以区分大小写的方式查找“Cc:”吗?或者如果消息已经有“抄送:”字段,它还可以有“CC:”字段吗?以区分大小写或不区分大小写的方式解释字段名称的要求是否适用于所有或仅选择字段?
答案 0 :(得分:3)
答案 1 :(得分:3)
见1.2.2节。 RFC 5322中的“语法表示法”。字符将由十进制值指定(例如,大写字母A的值为%d65,小写字母A的值为%d97)或用引号括起来的不区分大小写的字面值(例如, “A”表示大写或小写A)。“后面的标题字段名称用引号指定,这意味着它们不区分大小写。
答案 2 :(得分:1)
根据我的经验,您应该使用不区分大小写的检查,因为不同的客户端/服务器对标题执行不同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