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C ++类代码分成多个文件,有哪些规则?

时间:2013-08-30 14:41:10

标签: c++ class include

思考时间 - 为什么要分割文件?

正如标题所示,我遇到的最终问题是多个定义链接器错误。我实际上已经修复了问题,但我没有以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在开始之前,我想讨论将类文件拆分成多个文件的原因。我试图把所有可能的场景放在这里 - 如果我错过任何一个,请提醒我,我可以做出改变。希望以下是正确的:

原因1 节省空间:

您有一个包含所有类成员的类声明的文件。您可以在此文件周围放置#include防护(或#pragma一次),以确保在#include包含在源文件中的两个不同头文件中的文件时不会发生冲突。您可以使用此类中声明的任何方法的实现来编译单独的源文件,因为它会从源文件中加载许多行代码,这会清除一些内容并为您的程序引入一些顺序。

示例:如您所见,可以通过将类方法的实现拆分为不同的文件来改进以下示例。 (.cpp文件)

// my_class.hpp
#pragma once

class my_class
{
public:
    void my_function()
    {
        // LOTS OF CODE
        // CONFUSING TO DEBUG
        // LOTS OF CODE
        // DISORGANIZED AND DISTRACTING
        // LOTS OF CODE
        // LOOKS HORRIBLE
        // LOTS OF CODE
        // VERY MESSY
        // LOTS OF CODE
    }

    // MANY OTHER METHODS
    // MEANS VERY LARGE FILE WITH LOTS OF LINES OF CODE
}

原因2 要防止多个定义链接器错误: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要从声明中拆分实现的主要原因。在上面的示例中,您可以将方法主体移动到类外部。这将使它看起来更清洁和结构化。但是,根据此question,上面的示例具有隐式inline说明符。将实现从类中移动到类外部(如下例所示)将导致链接器错误,因此您可以内联所有内容,或将函数定义移动到.cpp文件。

示例:_如果不将函数定义移动到.cpp文件或将函数指定为内联,则下面的示例将导致“多个定义链接器错误”。

// my_class.hpp
void my_class::my_function()
{
    // ERROR! MULTIPLE DEFINITION OF my_class::my_function
    // This error only occurs if you #include the file containing this code
    // in two or more separate source (compiled, .cpp) files.
}

解决问题:

//my_class.cpp
void my_class::my_function()
{
    // Now in a .cpp file, so no multiple definition error
}

或者:

// my_class.hpp
inline void my_class::my_function()
{
    // Specified function as inline, so okay - note: back in header file!
    // The very first example has an implicit `inline` specifier
}

原因3 您想再次节省空间,但这次您正在使用模板类:

如果我们正在使用模板类,那么我们就无法将实现移动到源文件(.cpp文件)。目前,(我假设)标准或当前编译器都不允许这样做。与上面 Reason 2 的第一个示例不同,我们允许将实现放在头文件中。根据这个question,原因是模板类方法也有隐含的inline说明符。那是对的吗? (这似乎有道理。)但似乎没有人知道我刚引用的问题!

那么,以下两个例子是否相同?

// some_header_file.hpp
#pragma once

// template class declaration goes here
class some_class
{
    // Some code
};

// Example 1: NO INLINE SPECIFIER
template<typename T>
void some_class::class_method()
{
    // Some code
}

// Example 2: INLINE specifier used
template<typename T>
inline void some_class::class_method()
{
    // Some code
}

如果您有一个模板类头文件,由于您拥有的所有功能而变得庞大,那么我相信您可以将函数定义移动到另一个头文件(通常是.tpp文件?)然后{ {1}}在包含类声明的头文件的末尾。但是,您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包含此文件,因此#include file.tpp而不是.tpp

我假设您也可以使用常规类的内联方法执行此操作?这也允许吗?

提问时间

所以我在上面做了一些陈述,其中大部分与源文件的结构有关。我认为我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因为我做了一些基础研究并“发现了一些东西”,但这是一个问题,所以我不确定。

归结为,您将如何在文件中组织代码。我想我已经想出了一个永远有效的结构。

这是我想出的。 (这是“Ed Bird的班级代码文件组织/结构标准”,如果你愿意的话。不知道它是否会非常有用,那就是问题。)

  • 1:.hpp文件中声明类(模板或其他),包括所有方法,朋友功能和数据。
  • 2:.hpp文件的底部,.hpp一个#include文件,其中包含任何.tpp方法的实现。创建inline文件并确保将所有方法指定为.tpp
  • 3:所有其他成员(非内联函数,友元函数和静态数据)应在inline文件中定义,.cpp#include在顶部的文件,以防止像“类ABC尚未声明”的错误。由于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都具有外部链接,因此程序将正确链接。

这样的标准是否存在于工业中?我会在所有情况下提出标准吗?

3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4)

你的三点听起来是正确的。这是做事情的标准方式(虽然之前我没有看过.tpp扩展名,通常是.inl),虽然我个人只是在头文件的底部放入内联函数而不是单独的文件。

以下是我安排文件的方式。我省略了简单类的前向声明文件。

MyClass的-fwd.h

#pragma once

namespace NS
{
class MyClass;
}

myclass.h

#pragma once
#include "headers-needed-by-header"
#include "myclass-fwd.h"

namespace NS
{
class MyClass
{
    ..
};
}

myclass.cpp

#include "headers-needed-by-source"
#include "myclass.h"

namespace
    {
    void LocalFunc();
}

NS::MyClass::...

根据喜好用标题保护替换pragma ..

这种方法的原因是减少了头部依赖性,这减慢了大型项目中的编译时间。如果您不知道,可以转发声明一个类以用作指针或引用。只有在构造,创建或使用类的成员时才需要完整的声明。

这意味着使用该类的另一个类(通过指针/引用获取参数)只需要在其自己的头中包含fwd头。然后将完整标头包含在第二个类的源文件中。这大大减少了你拉入一个大头时所需的垃圾数量,它会拉入另一个大头,这会吸引另一个......

下一个提示是未命名的命名空间(有时称为匿名命名空间)。这只能出现在源文件中,它就像一个只对该文件可见的隐藏命名空间。您可以在此处放置仅由源文件使用的本地函数,类等。如果您在两个不同的文件中创建具有相同名称的内容,则可以防止名称冲突。 (例如,两个本地函数F可能会给链接器错误。)

答案 1 :(得分:2)

将接口与实现分开的主要原因是,当实现中的某些内容发生更改时,您不必重新编译所有代码;您只需重新编译已更改的源文件。

至于“声明课程(模板或其他)”,template a classtemplate创建类的模式。但更重要的是,您定义标题中的类或模板。类定义包括其成员函数的声明,非inine成员函数在一个或多个源文件中定义。内联成员函数和所有模板函数应该在标题中定义,无论你喜欢哪种直接定义和#include指令的组合。

答案 2 :(得分:0)

  

这样的标准是否存在于行业中?

是。然后,在工业中也可以找到与您表达的标准截然不同的编码标准。毕竟,你所说的是编码标准,编码标准从优秀到坏到丑。

  

我会在所有情况下提出标准吗?

绝对不是。例如,

template <typename T> class Foo {
public:
   void some_method (T& arg);
...
};

这里,类模板Foo的定义不知道关于该模板参数T的事情。如果对于某些类模板,方法的定义根据模板参数而有所不同?你的规则#2在这里不起作用。

另一个例子:如果相应的源文件很大,千行或更长,该怎么办?有时在多个源文件中提供实现是有意义的。有些标准极端地规定了每个文件的一个功能(个人意见:Yech!)。

在一千多行的另一个极端,长源文件是一个没有源文件的类。整个实现都在标题中。对于仅头部实现,有很多要说的。如果不出意外,它会简化(有时是显着的)链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