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更改使用atexit()注册的函数中的退出代码?

时间:2013-07-18 00:46:17

标签: c exit-code atexit

atexit(3)的手册页说明如下:

  

POSIX.1-2001表示不定义调用exit(3)多次(即在使用exit(3)注册的函数中调用atexit())的结果。在某些系统(但不是Linux)上,这可能导致无限递归;便携式程序不应在使用exit(3)注册的函数内调用atexit()

但是,我有兴趣在我的程序的终结器中修改退出代码。我设法做到这一点的唯一方法是从我的终结函数中调用exit(),但是手册页明确地警告过。

这样做是否有任何实际危险?是否有任何实现方法可能导致问题?更好的是,还有另一种方法吗?

1 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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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改为呼叫_exit()

在手册页的Notes部分中:

  

函数_exit()exit()类似,但不会调用在atexit()on_exit()注册的任何函数。

这应该避免POSIX规范中警告的“递归”问题。如果你能以某种方式保证你的“退出代码更改”退出处理程序最后运行,这应该完美地工作,模拟注释中列出的警告:

  

是否刷新标准I / O缓冲区并删除使用tmpfile(3)创建的临时文件是依赖于实现的。另一方面,_exit()会关闭打开的文件描述符,这可能会导致未知的延迟,等待挂起的输出完成。如果延迟是不受欢迎的,在调用tcflush(3)之前调用_exit()之类的函数可能会很有用。是否取消任何挂起的I / O,以及_exit()可能取消哪些挂起的I / O,取决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