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的DLL中创建了一些函数,如下所示:
procedure DoThis(A: PChar): Boolean; stdcall;
begin
f := TFileStreamCreate(A, fmCreate);
f.read()
f.free;
end;
然后我将它以2个名字输出:
export
DoThis,
DoThis name 'DoThat';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重命名”有效。但至少在一种情况下,重命名的函数“DoThat”不会从真实文件中读取数据,而是从空白中读取数据。如果我在同一个文件上调用DoThis,它的效果很好。 由于FastMM4(将代码转换为常规控制台应用程序)
,我删除了所有内存泄漏所以问题是:
这种“重命名”不是合法的事吗?
如果它是合法的 - 我可以使用FastMM4调试DLL而不将其更改为控制台应用程序吗?
答案 0 :(得分:3)
您在问题中描述的内容与现实不符。
这种“重命名”不是一件合法的事情吗?
以多个名称导出相同的功能是完全合法的。你描述的问题不会发生。
我可以使用FastMM4调试DLL而无需更改 它进入控制台应用程序?
是的,你可以。在“运行参数”对话框中指定主机应用程序,您可以调试D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