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类的伴侣对象:为什么它不是有效的?

时间:2013-01-14 14:48:38

标签: scala types companion-object

我需要两个可以访问彼此私有的实例。我天生就想到了一个伴侣对象,它允许访问它的同伴类的唯一实例。这个类本身是私有的,因此用户不能只使用new创建实例。

object A {
    def apply = dual
    lazy val dual = new A
}

private class A {
    //some irrelevant logic...
}

此代码无法编译。我得到:类A逃避其定义范围作为类型A 错误的一部分,我真的不明白。我目前的解决方法是使用类应该具有的每个方法声明来定义特征,并使class A扩展该特征,而 dual 属于特征类型,而不是class A类型。

我在这里缺少什么理论问题?为什么这是禁止的?

2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29)

Paolo的解决方案很好(+1),但他没有解释错误信息,所以让我试一试。问题源于每个方法都需要返回类型的事实。您对applydual的原始定义返回了class A的对象,因此两者的隐式返回类型为A。这意味着客户必须能够看到A - 他们如何调用该函数或访问val?此外,由于两者 - 以及它们的父对象 - 都是公开的,因此它们是全局可见的。但是,您声明了A private,这意味着它必须在其包外不可见。所以编译器无法解决冲突。

一般规则是函数/成员的所有参数和返回类型必须(至少)与引用成员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见性范围。因此,解决此问题的一个简单方法是降低applydualprivate的可见性。这将满足编译器,但不是你: - )

您的解决方案通过将静态返回类型更改为public特征来解决问题,因此该特征与引用它的成员具有相同的可见性。返回对象的动态类型仍为class A,但客户端无需显示此类型。这是原则"program to interfaces, not implementations"的典型例子。

请注意,要完全应用此原则,可以将class A转换为private的{​​{1}}内部类,从而使其即使对于同一个包中的其他类也无法访问:

object A

* 要迂腐,封闭的类/对象可能会降低其成员的可见性,如下所示:

trait A {
    //...
}

object A {
    def apply: A = dual
    lazy val dual: A = new AImpl

    private class AImpl extends A {
        //some irrelevant logic...
    }

}

其中private class Holder { def member = new Hidden } private class Hidden member但其封闭类为public,有效地将其成员隐藏在外部世界中。所以编译器不会在这里发出任何抱怨。

答案 1 :(得分:24)

我认为你不需要私有类,而是需要私有构造函数的类。

class A private() 
object A {
    def apply = dual
    lazy val dual = new A
}

现在,您的类对外部代码“可见”,但只有您的伴随对象才能创建它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