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创建一个必须在iPad和iPad上运行的应用程序。 iPhone / iPod的。为此,我想创建两个独立的项目(一个用于iPhone,一个用于iPad),而不是一个小故障的通用应用程序。我不想使用像if (UI_USER_INTERFACE_IDIOM() == UIUserInterfaceIdiomPad)
这样的每一个构造。那么是否可以有两个具有相同应用程序名称但只是不同目标平台的项目?
如果可以的话,我将它们上传到iTunes商店后会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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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于代码,而在于App Store规则:在iTunes Connect Apple中,不允许您创建两个具有相同名称的应用程序。
所以这是另一个提议:创建两个单独的项目并将它们组合在一个通用应用程序的第三个包装器项目中。两个项目都为类使用不同的前缀,因此没有名称冲突。然后,对于不同的设备,只有很少甚至没有条件路径的公共代码(当使用不同的应用委托类时,只有main
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