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违反Java约定命名一个对象与类名相同,没有资本?

时间:2012-11-15 22:16:37

标签: java conventions

如果我有一个对象Mode,根据通用/标准惯例,是否可以调用变量mode?当我在我的CS课程(高中)期间提出一个假设的情况时,我的老师打断了我的问题,为什么我会在没有资本的情况下称一个与班级同名的对象? (这非常脱离背景,但我的假设情况与此无关。)

另外,我已经明白,如果我的老师说出这样的话,我通常应该这样做,以符合她所希望的惯例。我只是想知道一般情况下是否可以接受。

3 个答案:

答案 0 :(得分:14)

我认为这完全没问题。这是正常做法。类实例大部分时间都是相同的,但以小写字母开头。

常规命名模式是使用很少的描述性名称命名类和变量,以提高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只要命名是自我解释的,就可以了。

答案 1 :(得分:3)

我会说遵循流行的惯例。我们的想法是,如果你必须将变量命名为不同于类名的变量,那么你应该更改类名。

使用好的描述性名称可以实现可读和可维护的代码。

答案 2 :(得分:3)

据我所知,可以接受,但请注意,这可能会令人困惑,特别是如果您使用的是该类的多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