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Objective-C项目中使用了自己的Objective-C基类(没有Foundation / Cocoa类或API)。虽然我不介意编写自己的保留和发布,但这是一个单调乏味的过程,所以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在自定义类中使用ARC。
具体做法是:
retain
和release
(以及autorelease
)?-fobjc-arc
参数外)?答案 0 :(得分:3)
是否可以将ARC与自定义类一起使用?
当然是。
我的引用计数选择器是否必须被称为保留和释放(和自动释放)?
是的,他们这样做。 Apple已将其最喜欢的Objective-C库(Foundation)的方法名称硬编码到编译器中。该死的编程模式不好,不是吗?
有哪些额外的要求可以使ARC按预期的方式工作(除了在编译时包含-fobjc-arc参数)?
据我所知,没什么。